《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民法典》實際上並不是新的法律,它是九部法律的壹個合集,包括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物權法等,所以民法典施行後,舊的法律將會被廢止。早在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後由於反右鬥爭擴大化而終止。1962年民法典再次被提議起草,於1964年完成了草案,後又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1979年,民法典第三次起草,1998年又再次編篡民法典,均沒能成功。最後於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這意味著民法典誕生了,正式的施行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民法典的誕生具有裏程碑意義,標誌著中國法治向前發展了壹大步。同時,民法典的施行也就意味著舊的規定將會被廢止,需要遵守新的規定,其中就存在民法典施行前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規定的問題,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時間效力的若幹規定》中有詳細說明。
法律依據
壹、《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二百六十條__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時間效力的若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