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碩聯考和全國統考的區別是招收對象、考試科目不同。
區別:
聯考:招收在職人員、以業余時間學習為主的專業學位考試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進行,名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簡稱“聯考”。(參加每年十月份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考試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
統考:招收全日制學生的專業學位考試與每年年初舉行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壹入學考試”壹起舉行。(參加每年壹月份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者),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
法碩聯考簡介:
法碩即法律碩士是專業學位之壹,中國自1996年試辦法律碩士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規定設置。
法律專碩的報考條件及錄取類別:
1、報考條件: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在職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份),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力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參加自學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也可報考。
2、錄取類別:
計劃內非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學生選報誌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計劃內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招生時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