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的特征有:
1.設權性,即票據權利的發生,必須以票據的設立為前提。
2.無因性,票據是壹種無需過問原因的證券。原因是指票據的權利和義務發生的原因。
3.要式性,票據是壹種要式不要因的有價證券,票據的作成必須具備法定形式,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其所記載的必要項目必須合乎規範。
4.文義性,指票據上的壹切權利義務均以票據上記載的文字為依據,不受票據所載文字範圍以外的事由的影響。
5.流通轉讓性,票據的權利可以背書或交付而轉讓。並且,票據的轉讓不必要通知債務人,票據的受讓人獲得票據的同時取得票據的全部權利。
所有的特征中,特別是票據的流通轉讓性,無因性和要式性,強調保護了持票人的權利,促進了票據的流通,也是票據成為國際貿易結算的主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