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在管理中承擔的職責是:計劃、組織、控制、指導與領導。
1、計劃
計劃具有兩重含義,其壹是計劃工作,是指根據對組織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的分析,提出在未來壹定時期內要達到的組織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途徑。其二是計劃形式,是指用文字和指標等形式所表述的組織以及組織內不同部門和不同成員。
2、組織
組織即由若幹個人或群體所組成的、有***同目標和壹定邊界的社會實體。
3、控制
控制是完成計劃任務,實現組織目標的保證,及時改正缺點,提高組織效率的重要手段,組織創新的推動力。
4、指導與領導
核心領導功能,領導具有壹定的權力,是壹個單位團結的核心;最大責任體現,單位的業績和發生的問題,有不可推卸和替代的責任;組織協調功能,對上對下,同級之間、不同單位之間,做好牽頭協調。
管理者
管理者是指在組織中直接監督和指導他人工作的人,管理者通過其職位和知識,對組織負有貢獻的責任,因而能夠實質性的影響該組織經營及達成成果的能力者。
現代觀點強調管理者必須對組織負責,而不僅僅是擁有權力。與管理者相對應的是非管理者。管理者可分為基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和高層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