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統計師考試內容為《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和《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兩科。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1、統計師是中國統計人員的技術職務之壹,為中級職務,[1]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考試堅持客觀、公正、規範的原則,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考試用書、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
2、統計師的主要工作在於收集、整理、優化信息工作。統計師應具備較強的政治思想素質、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過硬的專業素質、熟練的能力素質等。
3、學習大專以上層次的經濟理論課、高等數學、財政金融理論和經濟管理知識、社會經濟統計學原理、經濟統計學、數理統計及其應用、預測與決策理論、西方經濟理論、投入產出分析以及本專業統計課程等,掌握本專業比較系統的理論和較多的業務知識。
4、國家統計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和考務工作,考試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人事司。
5、國家統計局設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編寫暨命題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的編寫和命題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國家統計局人事司負責。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北京地區考試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工作。
專業及級別
1、統計專業初級資格、統計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其代碼分別是“1”和“2”。中級資格考試分甲、乙兩種。
2、甲種考試為統計師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考試合格者,獲得統計師資格。乙種考試為統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考試,不具備甲種考試規定學歷的人員,必須取得乙種考試合格證書後,再參加甲種考試科目中《統計工作實務》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得統計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