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適應高中教育發展的趨勢,適應社會對人才的多樣化需求和學生對語文教育的不同期待,高中語文課程必須體現時代性、基礎性和選擇性,既要使學生的語文素養在義務教育的基礎上普遍獲得進壹步提高,同時也要為具有不同需求的學生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因此,需要建設壹個新的高中語文課程結構和實施機制。
2.高中語文課程結構圖示(略)。
3.高中語文課程包括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兩個部分,用學分進行調節和管理,必修課程10學分,選修課程可達14學分。
必修課突出課程的基礎性,使學生具有正確、熟練、有效地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為今後進壹步學習打下比較紮實的基礎;同時,引導學生形成較為成熟的心理素質和健全的人格。
選修課也是基礎教育課程的壹部分。設計選修課的目的在於更好地讓學生有選擇地學習,為學生有個性的發展奠定基礎。
4.必修和選修課程均按模塊組織學習內容,每個模塊2學分。半個學期(約36學時)完成壹個模塊的學習。這樣的設計有利於學校靈活安排課程,也有利於滿足學生多樣的學習需求,便於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學或者重新學習某個模塊的內容。
5.必修課程包含“閱讀與鑒賞”、“表達與交流”兩個系列的目標,組成“語文必修壹”至“語文必修五”五個模塊。每個模塊都是綜合的,體現“閱讀與鑒賞”、“表達與交流”的目標和內容。學生通過必修課程的學習,應該具有良好的思想文化修養和較強的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在語文的應用、鑒賞和探究等方面比較均衡地發展,為以後有選擇地學習打下基礎。必修課五個模塊的學習可在高壹至高二兩個學期半的時間裏循序漸進地完成,也可以根據需要靈活安排。
6.選修課程設計五個系列:詩歌與散文(語文選修1),小說與戲劇(語文選修2),新聞與傳記(語文選修3),語言文字應用(語文選修4),文化論著研讀(語文選修5)。每個系列可設計若幹模塊。學校應按照各個系列的課程目標,根據本校的課程資源和學生的需求有選擇地開設選修課。對於模塊的內容組合以及模塊與模塊之間的順序編排,各學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變通實施。具體課程的名稱可由學校自定。
7.高中生的語文水平分為三個層次:
第壹層次,必修課程10學分;
第二層次,必修10學分+選修8學分;
第三層次,必修10學分+選修14學分。
學生修滿必修課的10學分便可視為完成了本課程的基本學業,達到高中畢業的最低要求。
8.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興趣、未來就業的需要或所報考學校的要求,確定相應的水平層次,選修有關課程。
學生可以從五個系列的選修課中任意選修4門,獲得8學分,加上必修課的10學分,***計18學分,達到報考高等學校的最低要求。達到第二水平層次的學生,從自己進壹步發展的需要出發,或根據某些院校、專業招考和某些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再從這五個系列裏任意選修3門課,獲得24學分,達到第三水平層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