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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效力

答案:A、D

2021 / 2020版教材P20

物權效力與合同效力的區分:物權效力與合同效力的區分原則:物權效力,由《民法典》評價;合同效力,由《民法典》評價;物權效力與合同效力無關,壹般情況下:(1)不動產物權,自登記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發生物權效力)。(2)不動產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