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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點符號正確使用方法大全

標點符號用法如下:

1. 逗號:用於句子內部主語與謂語之間、動詞與賓語之間、狀語後邊、復句內各分句之間的停頓。

2. 句號:用於陳述句和語氣舒緩的祈使句末尾。

3. 問號:用於疑問句和反問句的末尾。

4. 嘆號:用於感嘆句,語氣強烈的祈使句和反問句的末尾。

5. 冒號:用於稱呼語,說、想、是、證明、宣布、例如等詞語,總說性話語和需要解釋的詞語後邊,以及總括性話語的前邊。

6. 引號:用於行文中直接引用的部分,需要著重論述的對象和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引號裏面如果還要用引號時,外面壹層用雙引號,裏面壹層用單引號。

7. 頓號:用於句子內部並列詞語之間。

8. 分號:用於復句內部並列分句之間,以及分行列舉的各項內容之間。

9. 括號:用於行文中註釋性的部分。註釋某個詞語的,直接跟在詞語之後;註釋句子的,跟在句末標點之後。

10. 破折號:用於行文中解釋說明的部分、話題突然轉變、聲音延長的擬聲詞後面、事項列舉分承的各項之前。

11. 省略號:用於引文或列舉的省略,和話語中間表示說話斷斷續續。

12. 書名號:用於書名、篇名、報之名、刊物名等。

13. 著重號:用於要求讀者特別註意的字、詞、句的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