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包括的工種有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以及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這些作業類型因其特殊性,要求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以確保作業的安全性和專業性。
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種類及要求:
1. 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定義:特種作業操作證是指對從事特定危險性較高的作業人員的資格認證;
2. 發證機構: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或者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放;
3. 種類劃分:根據作業性質不同,特種作業操作證分為電工作業、起重機械操作、鍋爐作業、壓力容器作業等多個類別;
4. 資格要求:申請人需通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部分種類還需通過健康體檢;
5. 有效期限:特種作業操作證通常有壹定的有效期限,持證人需在有效期內進行復審或重新培訓;
6. 法律意義: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從事相關工作的法定要求,未經認證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綜上所述,特種作業操作證是為了確保特種作業的安全性和專業性而要求操作人員持有的證件,涵蓋了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以及其他由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作業。
法律依據: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