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考試科目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壹”)、現場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以下簡稱“科目四”)。考試順序為科目壹、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只有通過前壹科的考試後,妳才能參加後壹科的考試。
駕照考試的科目內容和資格標準全國統壹。
科目考試題庫的結構和基本題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建立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題庫。
科目考試項目包括:倒車入倉、坡道定點停車起步、直角轉彎、彎道行駛、側停車。上海等城市要求考九科:倒車入庫、直角轉彎、側停車、隧道行駛、停車卡領取、彎道行駛、窄路掉頭、緊急停車、坡道定點停車、起步。
第三科考試的基本項目包括:上車準備(逆時針上車,打開左轉向燈擋,放開喇叭)、起步、直線行駛、變道、過路口、靠邊停車、過人行橫道線、過學校區域、過公交站牌、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
科目四考試項目:安全文明駕駛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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