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文: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徧,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壹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壹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三、釋義:
魯莊公十年的春天,齊國軍隊攻打我們魯國。魯莊公將要迎戰。曹劌請求拜見魯莊公。他的同鄉說:“當權的人自會謀劃這件事,妳又何必參與呢?”曹劌說:“當權的人目光短淺,不能深謀遠慮。”於是入朝去見魯莊公。曹劌問:“您憑借什麽作戰?”魯莊公說:“衣食(這壹類)養生的東西,我從來不敢獨自專有,壹定把它們分給身邊的大臣。”曹劌回答說:“這種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老百姓是不會順從您的。”魯莊公說:“祭祀用的豬牛羊和玉器、絲織品等祭品,我從來不敢虛報誇大數目,壹定對上天說實話。”曹劌說:“小小信用,不能取得神靈的信任,神靈是不會保佑您的。”魯莊公說:“大大小小的訴訟案件,即使不能壹壹明察,但我壹定根據實情(合理裁決)。”曹劌回答說:“這才盡了本職壹類的事,可以(憑借這個條件)打壹仗。如果作戰,請允許我跟隨您壹同去。”
到了那壹天,魯莊公和曹劌同坐壹輛戰車,在長勺和齊軍作戰。魯莊公將要下令擊鼓進軍。曹劌說:“現在不行。”等到齊軍三次擊鼓之後。曹劌說:“可以擊鼓進軍了。”齊軍大敗。魯莊公又要下令駕車馬追逐齊軍。曹劌說:“還不行。”說完就下了戰車,察看齊軍車輪碾出的痕跡,又登上戰車,扶著車前橫木遠望齊軍的隊形,這才說:“可以追擊了。”於是追擊齊軍。
打了勝仗後,魯莊公問他取勝的原因。曹劌回答說:“作戰,靠的是士氣。第壹次擊鼓能夠振作士兵們的士氣。第二次擊鼓士兵們的士氣就開始低落了,第三次擊鼓士兵們的士氣就耗盡了。他們的士氣已經消失而我軍的士氣正旺盛,所以才戰勝了他們。像齊國這樣的大國,他們的情況是難以推測的,怕他們在那裏設有伏兵。後來我看到他們的車輪的痕跡混亂了,望見他們的旗幟倒下了,所以下令追擊他們。”
四、賞析:
本文以曹劌為主、魯莊公為賓,通過他們有關齊、魯戰爭問題的對話,闡明弱國在對強國的戰爭中所采取的戰略原則,即政治上取信於民,軍事上後發制人等。
本文對戰爭原因和戰前雙方部署等都略而不寫,對戰爭過程也只是用“齊人三鼓”“齊師敗績”“遂逐齊師”十二字做了交代,但對曹劌與魯莊公的對話寫得很詳盡。本文通過寫曹劌對長勺之戰的論述以及弱魯戰勝強齊的史實,表現了曹劌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軍事才能,說明了只有取信於民和運用正確的戰略戰術,把握好作戰時機,才能取得戰爭勝利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