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標誌是使用文字或符號傳達指引、限制、警告或指示的道路設施。又稱路標和道路交通標誌。
1、警告標誌
警告車輛、行人註意危險地點的標誌。警告標誌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如:註意行人、十字交叉、T型交叉、向左急轉彎、連續彎路等。
2、禁令標誌
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誌。禁令標誌的顏色壹般為白底、紅圈、黑圖案。其形狀為圓形或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如:禁止通行、禁止駛入、禁止機動車通行、禁止鳴喇叭等。
3、註意行人
壹般設在郊外道路上劃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4、註意信號燈
此標誌設在不易發現前方位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5、註意非機動車
此標誌設在混合行駛的道路並經常有非機動車橫穿、出入的地點以前適當位置。
6、兩側變窄
車行道兩側變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線對城縮窄的道路;此標誌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