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舉制度形式:
清人為了取得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先要參加童試,參加童試的人稱為童生,錄取“入學”後稱為生員(清代有府學、州學和縣學)。生員“入學”後即受教官(教授、學正、教諭、訓導)的管教。清初生員尚在學宮肄業(有月課和季考,後來變成有名無實了),又稱為生,俗稱秀才。這是“功名”的起點。
生員分為三種:成績最好的是廩膳生員,有壹定名額,由政府提供津貼和生活日用的學員;其次是增廣生員,也有壹定名額,為候補廩膳生之屬;新“入學”的稱為附學生員,為增廣生之預備。每年由學政考試,按成績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鄉試、會試、殿試。
童生試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
《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裏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鬥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壹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壹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
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壹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壹名叫會元。
殿試
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壹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壹甲錄取三名,第壹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壹名俗稱傳臚。
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余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余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內特設的教習館(亦名庶常館)肄業三年期滿舉行“散館”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討(原來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編修、原來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檢討),其余分發各部任主事,或分發到各省任知縣。
擴展資料:
科舉制度對外國的影響
中國科考制度對歐美國家也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歷史學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語言文化學院兼職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國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即點破了——現在各國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制度原來還是從中國學的。孫中山說的這話是有根據的,並非臆斷。?
在14世紀,歐洲來華人士便將中國通過科舉,即統壹考試的選拔人才模式,向本國做了詳細介紹和推薦。其中,英國人對此最有興趣,“英國當時的學術界和開明官員,力主仿效中國文官取士手段,機會均等,公開考試。
1853年,英國王室任命查理·特羅維廉和斯坦福·諾斯科特兩位爵士,負責英國文官制度的改革和方案草擬。後他們向國會提交了《關於建立英國常任文官制度的報告》,報告中的主要觀點就是建議學習、實行中國的科舉制度,通過公開、競爭性的考試手段來招聘官員。”
據倪方六介紹,兩位爵士的報告被英國國會采納。此後、法國、美國等許多歐美國家都把中國的考試制度“拿了過去”。“歐美人認為,科舉比當時他們‘領導說了算’、‘世襲’等用人模式先進、公平,中國的科舉優點多多,至少使官員重視文化知識的學習,可以造就壹批高素質的官員。”
“西方當時有人驚嘆,中國的科舉制度是壹項偉大的制度。”倪方六表示,他們認為這壹制度應該與中國古人發明“四大發明”壹樣,是重要的發明創造,影響了全球的用人觀,直至目前,還有今後。
歐美人把科舉這壹中國人發明的選拔人才方式進行了改造,使之成為讓中國這位發明者反過頭來要學習、“取經”的考試模式。西方結合當時的工業革命和民主、人權的需要,考試內容豐富而又科學,智力水平、知識結構、實用技能、心理素質,統統納入考試的內容。
除了筆試方式,歐美“科舉”中最重要的是口試和面試制度的確立,比中國的“殿試”,由皇帝壹人禦筆欽點手段,更為完善和科學。
歐美的“科舉”,即便順利通過了,也未必就能如中國的學子(舉人)壹樣,立即可以獲得官職和榮耀,戴紅花騎大馬,還得實習和試用,至少半年以後才能正式上崗“當官”。
百度百科-科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