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蘭明珠最後的結局卻是二十多年得不到重用,最後郁郁而死。
納蘭明珠(1635年-1708年),字端範,清之望族納拉氏,滿洲正黃旗人,清朝康熙年間重臣。因為“朋黨”罪名,納蘭明珠被罷黜職位,後官復原級,但再也不受重用,最後郁郁而死。
其長子納蘭性德,又名納蘭容若,是清代最著名的詞人之壹。
生平經歷
納蘭明珠之嶽父乃多爾袞親哥哥英親王阿濟格,此人戰功無數,但狂妄自大,自多爾袞死後繼續無法無天,順治為除此大患,將其與已得親王爵的三子賜死,得公爵位的二子削爵,其余人壹律貶為庶民。明珠與其女的婚姻,也給他的前途帶來了壹些黑暗。
納蘭明珠之罪名為朋黨,但其對清朝的忠心可鑒。留下了歷史的罵名,而成為他壹生之痛。
納蘭明珠初任雲麾使,二任郎中,三任內務府總管,四任弘文院學士,五任加壹級,六任刑部尚書,七任都察院左都禦史,八任都察院左都禦史、經筵講官,九任經筵講官、兵部尚書,十任經筵講官、兵部尚書、佐領。
十壹任經筵講官、吏部尚書、佐領,十二任加壹級,十三任武英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佐領、加壹級,十四任今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佐領、加壹級,而後更賜三眼花翎,在“相位”二十載,其能力可見壹斑。
其長子納蘭性德,又名納蘭容若,是清代最著名的詞人之壹。
納蘭明珠是康熙朝最重要的大臣之壹,曾名噪壹時,權傾朝野,人以“相國”榮稱。他官居內閣13年,“掌儀天下之政”。在議撤三藩、統壹臺灣、抗禦外敵等重大事件中,扮演了相當關鍵的角色。作為封建權臣,他也利用皇帝的寵信,獨攬朝政,貪財納賄,賣官鬻爵,結黨營私,打擊異己,在封建統治集團的內部鬥爭中,經歷榮辱興衰,有起有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