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有關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涉及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詳見《危險源識別及風險評價表》),並進行危險源風險評價。確定中高度風險。形成項目部《中高度風險清單》。項目部依據《中高度風險清單》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及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詳見應急預案及管理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
1、班前檢查制:安全管理員和區域責任工程師必須督促與檢查專業配屬隊伍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2、外腳手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壹律不得投入使用。
周壹安全活動制,經理部每周壹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壹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周的安全重點和註意事項作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工人能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3、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經理部每半月要組織壹次由各施工配屬隊伍安全生產負責人***同參加的安全生產聯合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制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並作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4、管理人員特種人員實行年審制,每年由公司統壹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5、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與事故報告制。
6、危急情況停工制:壹旦出現危及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險情,要立即停工,同時即刻報告公司,及時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7、持證上崗制: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特殊工種必需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操作。
8、施工現場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護標準必須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標準。
二、安全管理措施
1、項目經理部負責整個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遵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措施規定的有關安全措施組織施工。
2、安全管理員、專業配屬隊伍,認真做好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簽字認可。
3、在施工過程中對薄弱部位、環節要重點控制,特別是大型施工設備如塔吊等從設備進場檢驗、安裝及日常操作要嚴加控制與監督。凡設備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壹律不準使用。
4、防護設備的變動必須經項目經理部生產經理批準,變動後要有相應有效的防護措施,作業完後按原標準恢復,所有書面資料由安全責任工程師保管。
5、對安全生產設施進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公司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6、按OHSMS28001標準要求分析各施工階段存在的中高度風險,各施工階段存在的中高度風險,分析該階段的施工條件、施工特點、施工方法,預測施工安全管理難點和事故隱患,確定管理點和預控措施。在施工階段,安全管理難點主要集中在:
A、高空作業防墜落,立體交叉施工防物體打擊;B、塔臂交叉時的相互避讓;C、基坑周邊的防護,預留孔洞口,豎井處防墜落;D、內部、外部施工腳手架的搭設,安全網的鋪設;E、各種電動工具用電的安全等;F、現場消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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