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任選其壹,下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的考試時間為3個半小時。
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以兩年為壹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均可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壹)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二)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三)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四)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在《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下屬發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
(壹)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5年。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壹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