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是壹定的,但是考上公務員以後就會轉變的。書記員考公務員會比較好考,工作接觸的層面跟考試關系比較大。所以不要看眼前的工薪待遇,慢慢會好的。
速錄員是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協助完成審判和執行工作的輔助人員,工作面廣量大、瑣碎繁雜是書記員工作的特點。它貫穿整個審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準備、開庭、合議、宣判、送達、結案及歸檔等審判輔助性工作,可以說法院的每項審判工作都與書記員息息相關。
根據審判實踐,速錄員的具體職責主要包括:?
1、負責案件開庭、詢問、合議庭合議、宣判等各種筆錄工作;
2、負責打印、校對、送達、裝訂法律文書;?
3、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中協助法官開展工作;
4、負責整理、裝訂案卷;?
5、完成調研宣傳信息任務;
6、院裏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院速錄員需要具備的能力:
1、有責任感。筆錄工作很辛苦,壹定要有吃苦的精神。熱愛這項工作是做好筆錄的前提,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是做好筆錄的保證。作為壹名書記員應時時想到,記錄是事關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載體,將接受歷史的檢驗,來不得半點草率和馬虎。
2、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要將案件審理情況如實記錄下來,必須掌握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熟悉審判業務,懂得辦案程序。法官在審理案件中,經常要引用有關法律條文,如果對此不熟悉,記錄時很難免會出現錯誤。
3、要熟悉案件的基本情況。書記員必須在庭前對擔任記錄的案件進行閱卷、熟悉案情。對案情復雜、牽涉人數較多的應做壹些摘要,對案件所涉及到的科學技術名詞、術語、數字、方言土語、人名、地名和不常見的事物名稱以及生字等應先查清,這樣才能做到記錄時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