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課本記敘文有:代人挨罵、自誇國大、自慚淺薄、替人補靴與進化論、攀附闊老等。
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壹種文體形式。
記敘文六要素分別是時間、事情發生的地點、事情涉及到的人物、事情的起因、事情的經過與來龍去脈、事情的結果與結局。簡單來說就是時間、地點、人物、起因、經過、結果。
記敘文的概念:記敘文是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的文章。中學階段,為了教學的方便,常常把消息、通訊、人物傳記、回憶錄、寓言、童話、小說等,都劃歸到記敘文教學中。
記敘文的分類:從寫作內容與方式看,可分為兩類:簡單的記敘文和復雜的記敘文。從寫作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四類:寫人的記敘文;敘事的記敘文;寫景的記敘文;狀物的記敘文。
記敘文的表達方式:
1、敘述:把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的發展變化過程表達出來的壹種表達方式。它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表達方式。
2、描寫:是對人物的外貌、動作,事物的性質、形態和景物的狀貌、變化所作的具體刻畫和生動描摹。
3、說明:是用簡明的語言客觀而準確地解說事物或闡述事理的壹種表達方式。
4、抒情:是作者通過作品中心人物表達主觀感受,傾吐心中情感的文字表露,可分為直接抒情、間接抒情兩種。直接抒情即直抒胸臆。間接抒情是在敘述、描寫、議論中流露出愛憎感情。
5、議論:根據作品寫出自己的見解或道理。(記敘文中的議論往往起畫龍點睛,深化中心,揭示記敘目的和意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