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倫薩歌劇:
1. 第壹部歌劇:是1597年上演,由利努契尼寫劇本、佩裏作曲的《達芙妮》(Dafne),由於該作品的樂譜只剩下殘片,所以人們通常又把1600年上演,保留完整的,由利努契尼寫腳本,佩裏和卡契尼作曲的《優麗狄茜》(Euridice)作為最早的壹部歌劇。
2. 早期歌劇的特征:腳本以希臘神話為基礎,後來又加入歷史題材。音樂部分采用通奏低音形式,歌唱部分主要為吟唱的宣敘調形式,音域不寬,節奏自由,有少量的樂器伴奏,也使用合唱。
羅馬歌劇:
1. 代表人物及作品:羅馬作曲家卡瓦萊裏(E.Cavalieri,約1550—1602)創作的《靈與肉的體現》(La rappresentazione di Anima,edi Corpo)於1600年2月上演,該劇為羅馬歌劇奠定了基礎。《靈與肉的體現》實際上被史學界視為清唱劇,具有歌劇的雛形,內容涉及宗教道德方面。
2. 特征:註重歌劇場面的壯觀給人帶來的愉悅,加入了華麗的舞臺設計、機關布景和芭蕾場面,每幕都以合唱和舞蹈結束。
威尼斯歌劇:
1. 第壹個歌劇院的建立:1637年在威尼斯建立的第壹個歌劇院——聖卡西亞諾,是歌劇從貴族沙龍和宮廷走向市民階層。
2. 代表人物及作品:1607年,威尼斯歌劇作家蒙特威爾第完成了歌劇《奧菲歐》的創作,歌劇題材與利努契尼的《優麗狄茜》相似。在劇中,蒙特威爾第憑借他在牧歌和宗教音樂創作方面的豐富經驗,結合運用16世紀的音樂寶庫中的各種手段,使《奧菲歐》成為歌劇史上第壹部真正意義上的歌劇。
3. 特點:在歌劇中大量運用詠嘆調和二重唱,註重情感抒發,對美聲唱法加以重視,很少用合唱形式,弦樂器家族首次占有重要地位,由此加強了音樂的表現力。
那不勒斯歌劇:
1. 朝正歌劇方向發展:那不勒斯是意大利歌劇發展的最後壹個城市,始於17世紀末,至18世紀定型為正歌劇(Opera seria),這種歌劇的影響力壹直延伸到了19世紀。它常以虛構的歷史或英雄事跡為題材,而且由於對美聲的追求,使那些既具有男性的強有力肺活量又帶有女性柔美明亮音色的“閹人”歌手盛行起來。
2. 代表人物及作品:那不勒斯樂派代表人物A.斯卡拉蒂(Alemandro Scarlati,1660—1725)在聲樂抒情調的基礎上創作自由發展的詠嘆調(aria),給予美聲演唱以廣闊施展的天地。代表作為《泰奧多拉》。
3. 特點(也是正歌劇的特點):
1) 在內容上:多取材於古代神話和歷史傳說,內容嚴肅,與喜劇相對。
2) 在結構形式上:由原先的五幕歌劇變為緊湊的三幕結構,常在幕與幕之間穿插喜劇性的幕間劇(Intremezzo,在舞臺口表演)。由極具個性的序曲(快—慢—快的三段形式)開場,宣敘調和返始詠嘆調交替進行,極少使用重唱和合唱,也不用舞蹈。
3) 兩種不同的宣敘調:壹種是幹念式的宣敘調,用於較長的對白或獨白,獨唱聲部只用通奏低音伴奏;另壹種是帶伴奏的宣敘調,它善於表達復雜的情感,同時也在戲劇性的緊張場景中使用,獨唱由樂隊伴奏。
4) 返始詠嘆調:這種詠嘆調是ABA三段體形式,作曲家通常不再把再現的A段寫出,而只在B段的結尾處標記da capo,意為從頭反復,故作“返始”之意,並在結尾處標記Fine(意為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