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道、府、縣。
2、支廳(部分地區設立)。
3、郡(虛級)、市(以及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特別區。
4、町、村、區(政令指定都市的區)。
日本全國47個壹級行政區:分為1都(東京都:Tokyo)、1道(北海道:Hokkaido)、2府(大阪府:Osaka、京都府:Kyoto)和43縣(県),下設市、町、村。
部分偏遠地區、離島地區設立都道府縣的行政派出機關“支廳”,近年多改制並更名為“縣民局”、“振興局”等。與市同級的“郡”,1920年代開始虛級化,目前仍具備地址表記、廣域行政圈範圍、都道府縣議會選舉劃分等功能。
擴展資料
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壹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都擁有自治權。全國分為1都(東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和43個縣(日本中央政府部門叫“省”,比如“厚生勞動省”等),下設市、町、村。
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壹級行政區下設若幹個市、町、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
至2016年10月,日本有791個市、 744個町、183個村,***計有1718個市町村。加上東京都23個行政區,達到1741個市町村。此外,還有47個縣級單位, 也就是1都(東京都)、 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和京都府),以及43個縣(日語:県)。政令城市***有20個,***有47個中核市,37個特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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