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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規科目三考試標準

壹、新交規科目三考試內容有什麽變化

原來規定科目三考試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13個道路駕駛技能項目。123號令實施後,科目三考試分兩部分,第壹部分是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此外,對於大中型客貨車,還規定省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復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對於小型汽車,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主要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置知識等內容。考試試卷由50道題目組成,題目以案例、圖片、動畫等形式為主,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滿分100分,90分合格。

二、2013年考駕考科目二考試新規定

1、百米加減擋和起伏路調整進大路考  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這5項列為必考項目。

2、增加兩個模擬項目  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除5個規定項目外,江蘇統壹增加模擬通過多相位信號燈控制路口和收費道口2個項目。鑒於新增考試項目考場建設周期,這兩個考試項目可延至2013年7月1日起實施。

3、倒車入庫和電子路考合在壹起考  科目壹理論考試通過之後,預約科目二考試。倒車入庫和電子路考不再分開考試,而是合在壹起,統壹進行五項考試。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

4、實際道路駕培結束才能預約科目二  實行科目二、三不分段考試。報考科目二時,必須完成實際道路駕駛培訓,符合報考科目三條件,並經駕培機構結業考試合格,科目二考試合格後即可約考科目三。

5、任何考試項目都不能中停  無論是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還是直角轉彎、曲線行駛,中途都不允許停車,否則就是不合格。“這個難度很大。”壹位駕校的教練說,沒有之前的標桿可以參考,只憑地上畫的白實線,就要壹次性把車停到位,確實有不小的難度。

6、車輪不能軋車道邊線  在考試時,不允許車輪軋到車道線的邊線。只要軋到邊緣線,就會被評判為不合格。

7、考了5次通不過所有成績作廢  科目二和科目三每項預約不得超過五次。“如果科目二和科目三各預約超過五次,那麽以前的成績就要作廢,從理論開始,重新考試。” 考核科負責人解釋說,連續考5次都沒有通過,說明這個人的基本功是很不紮實的,必須要從頭學,這是對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