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分詞的用法如下:
1. 作定語:
修飾名詞: 過去分詞可以用來修飾名詞,描述被動、完成或具有形容詞性質的狀態。
The broken window needs to be fixed.(被打碎的窗戶需要修理。)
She saw a painting drawn by Picasso.(她看到了壹幅畢加索畫的畫。)
2. 作表語:
描述主語的狀態: 過去分詞可以作為表語,描述主語的狀態或特征。
She is excited about the news.(她對這個消息很興奮。)
The door was left open.(門被留著開著。)
3. 作補語:
表示動作的完成或狀態的變化: 過去分詞也可以作為及物動詞的賓語補語,表示動作的完成。
I found the book torn.(我發現這本書被撕破了。)
He got his car repaired.(他把車修好了。)
4. 被動語態:
構成被動語態: 過去分詞常用於構成被動語態,表示動作的承受者。
The letter was written by John.(這封信是約翰寫的。)
The house was built last year.(這個房子是去年建的。)
5. 過去分詞短語:
用作短語: 過去分詞可以和副詞、介詞等組成短語,作為修飾、補充或說明的成分。
Given the chance, she would travel the world.(如果有機會的話,她會周遊世界。)
He came in, followed by his dog.(他進來了,後面跟著他的狗。)
6. 連系動詞:
構成連系動詞的壹部分: 在某些情況下,過去分詞也可以構成連系動詞的壹部分,表示主語的狀態或性質。
The bread smells burnt.(面包聞起來像是燒焦了。)
The girl looks worried.(那個女孩看起來很擔心。)
註意事項:
過去分詞可以由不規則動詞的過去分詞形式構成(如write寫的過去分詞是written),因此在使用時需要註意動詞的不規則變化。
過去分詞在句子中的使用要根據句子的結構和語境合理運用,以確保表達準確和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