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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經濟法概論歷年試題的答案

壹、填空題(每空1分,***10分)

1.在古代的羅馬法中,有市民法與_______之分,二者同時並行,後者即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非羅馬公民之間以及非羅馬公民相互之間的貿易和其他關系的法律。

2.當代國際關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1條的規定,_______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如果這些國家是締約國,即屬於公約的適用範圍。

4.保密條款只適用於以轉讓_______使用權為內容的國際許可合同。

5.壹國的涉外投資法,通常包含兩個基本方面:吸收外國投資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國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大體上可以分為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證券交易所。

7.稅收管轄權有兩個類別:壹是居民稅收管轄權,二是_______稅收管轄權。

8.***同海損損失可分為兩大類,即***同海損犧牲和_______.

9.國際經濟組織壹般都有三級主要機構:權力機構、執行機構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的特點之壹就是_______掌握著決定獨任仲裁員和仲裁庭庭長人選的權利。

二、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壹個正確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幹的括號內。每小題1.5分,***15分)

1.關於歐洲聯盟的表述,不正確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歐洲經濟***同體

B.參加歐盟的國家均屬大陸法系

C.歐盟成立的標誌是《馬斯特裏赫條約》的生效

D.歐元已經於1999年1月1日如期啟動

2.“德拉果主義”認為( )。

A.東道國政府對境內外國投資只有保護的義務,沒有侵害的權利

B.東道國政府對境內外資若予征用或國有化是違法的,有“忍受幹涉”的法律義務

C.外國投資者政府為保護在東道國投資的利益可以興兵索債,東道國須無條件配合

D.興兵索債是侵略和幹涉他國內政之舉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發出傳真稿:“急購B公司壹級白砂糖200噸,每噸250美元CIF廣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裝船。”巴西B公司回電稱:“完全接受妳方條件,1994年5月1日裝船。”依照國際貿易法律與慣例,巴西B公司的回電屬於( )。

A.反要約 B.壹項新要約 C.無效承諾 D.有效承諾

4.國際許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權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產經營範圍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為( )。

A.獨占合同、排他許可合同、普通許可合同

B.可轉讓許可合同、不可轉讓許可合同

C.交換許可合同、不交換許可合同

D.普通許可合同、可轉讓許可合同

5.典型的融資性租賃通常由( )構成。

A.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 B.四方當事人,三個合同

C.四方當事人,兩個合同 D.三方當事人,三個合同

6.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範本》和聯合國《範本》建議用以協調法人雙重居民身份的沖突的標準是( )。

A.法人註冊成立地所在國

B.法人國籍所屬國

C.法人總機構所在地國

D.法人實際控制與管理中心所在國

7.船舶優先權,因下列原因之壹而消滅( )。

A.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經被出售

C.船舶被轉讓

D.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壹年不行使;其壹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斷

8.《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適用範圍包括( )。

A.電力的買賣 B.補償貿易合同

C.來料加工 D.玩具的買賣

9.仲裁機構是( ),沒有法定的管轄權,仲裁機構根據雙方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有關案件。

A.官方機構 B.半官方機構 C.民間機構 D.半民間機構

10.國際經濟組織必須具備壹定的( ),才能作為國際經濟法的主體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從而有效地進行國際經濟交往活動。

A.不動產 B.財產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至五個正確的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分別填在題幹的括號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每小題1.5分,***15分)

1.國際經濟法廣義說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傑塞普 B.斯泰納 C.傑克遜

D.洛文費爾德 E.櫻井雅夫

2.許多國際法學者認為國際條約也適用“情勢變遷”原則,即如果由於( )而使國際條約中所規定的某項義務危及締約國壹方的生存或重大發展,該締約國壹方應當有權要求解除這項義務。

A.不可預見的情勢變遷

B.無法抗拒的誘惑

C.無法抵制的危難

D.不可預見的事態變化

E.另壹方長期不履行條約義務

3.根據《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在國際貿易中,信用證的付款銀行壹般是( )。

A.議付行 B.開證行 C.開證行指定的另壹家銀行

D.通知行 E.開證申請人的開戶行

4.不能認作***同海損的損失項目包括( )。

A.為了船舶和貨物的***同安全而拋棄船上貨物

B.船期損失與市價損失等間接損失

C.被拋棄的貨物在被拋前業已受損無任何經濟價值

D.凡是未按航運習慣而裝載於甲板上的貨物被拋入海

E.貨方謊報貨物或未申報的貨物所遭受的犧牲

5.處理國際經濟爭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經濟封鎖 B.報復 C.司法解決

D.調解 E.仲裁

6.國內司法方式解決的國際經濟爭端包括( )。

A.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的經濟爭端

B.國家和他國公司之間的經濟爭端

C.國家之間的經濟爭端

D.國際組織之間的經濟爭端

E.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的經濟爭端

7.股息付出國解決國際重疊征稅的措施主要是( )

A.間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雙稅率制

D.折算制 E.減稅制

8.項目貸款是國際上對( )的貸款方式。

A.人力資源 B.自然資源 C.個人房屋建設

D.大型工程項目建設 E.城鎮建設

9.下列條款屬於禁止在國際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限制性商業條款是( )。

A.出口限制、搭賣條款

B.片面的回授條款

C.保密條款

D.對生產數量的限制

E.對使用競爭性技術的限制

10.根據我國有關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國內企業申請進行境外投資,須按其投資總金額的大小,分級報經( )審批。

A.國家計委 B.國務院 C.省政府

D.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部 E.國家外匯管理局

四、名詞解釋(每小題3分,***15分)

1.加權表決制

2.稅收管轄權

3.國際證券的公募發行

4.提單

5.根本違反合同

五、簡答題(每小題7分,***35分)

1.如何理解有約必守原則應受壹定限制?

2.股息收入國用來解決國際重疊征稅的方法有哪幾種?

3.試述《關貿總協定締約國關於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的決定》(TRIMs)的主要內容。

4.當前,在國際技術轉讓中,解決爭議的辦法通常有哪幾種?

5.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買方宣告合同無效必須具備什麽條件?

六、論述題(10分)

試述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內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國際經濟法概論試題參考答案

課程代碼:00246

壹、填空題(每空1分,***10分)

1.萬民法

2.南北矛盾

3.營業地

4.專有技術

5.向外國投資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來源地

8.***同海損費用

9.行政機構

10.仲裁院

二、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5分,***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項選擇題(每小題1.5分,***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詞解釋(每小題3分,***15分)

1.在國際法上,根據特定國際組織成員國的責任、貢獻、利害關系等標準賦予成員國不同表決權的表決制度,稱為加權表決制。

2.稅收管轄權是國家主權或國家管轄權在稅收領域內的表現,是指壹國政府決定對哪些人征稅、征收哪些稅和征收多少稅的權力。

3.指證券發行人公開向大眾投資者推銷證券的發行方式。公募發行的證券可以在公開的證券交易所流通。

4.根據我國《海商法》第71條的規定,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

5.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25條的規定,壹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結果,如果使另壹方當事人蒙受損害,以至於實際上剝奪了他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即為根本違反合同。

五、簡答題(每小題7分,***35分)

1.(1)有約必守原則的具體內容是對條約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當事國壹旦參加簽訂雙邊或多邊經濟條約,應根據條約的規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2)條約對當事國的約束力以條約本身合法有效為前提,在國際經濟條約中存在錯誤、詐欺、強迫或違反國際強行法的情況,當事國可以以此為由不遵守條約。

(3)如果由於不可預見的情勢變遷或事態變化而使國際條約中所規定的某項義務危及締約國壹方的生存或重大發展,該締約國壹方應有權要求解除這項義務,這種情況應排除“有約必守”,或對它進行壹種限制。

2.(1)對來自國外的股息減免所得稅。

(2)準許母、子公司合並報稅。

(3)實行間接抵免。

3.(1)TRIMs只適用於貨物貿易,不適用於知識產權和服務貿易。

(2)TRIMs禁止締約國采取與關貿總協定第3條第4款和11條第1款相違背的TRIMs.GATT第3條第4款是有關國民待遇的規定,GATT第11條第1款是有關取消數量限制的規定。

(3)關貿總協定的各項例外規定全部適用於TRIMs.

(4)締約國應加強其投資政策、法規及做法的透明度。

4.(1)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

(2)由雙方指定壹名與許可合同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進行調解。

(3)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4)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5.(1)賣方不履行其約定或法定的任何義務,等於根本違反合同;或者在發生不交貨的情況之後,買方曾規定壹段合理時期的額外時間讓賣方交貨,而賣方不在該額外時間內交付貨物,或賣方聲明他將不在所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

(2)必須賣方未交付貨物;若已交付貨物,買方就喪失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但也有壹些例外。

(3)若已交付貨物,買方要能按實際收到貨物的原狀歸還已交貨物,否則,他就喪失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但這也有壹些例外。

六、論述題(***10分)

(1)適用範圍。壹切國際稅收協定只適用於締約國雙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稅種的適用範圍方面,國際上遵循的***同原則是只將有可能在締約國間發生重復征稅的稅種列入協定的適用範圍。

(2)征稅權的劃分。征稅權的劃分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所得、勞務所得和財產所得四個方面。

(3)關於避免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聯合國《範本》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範本》在這方面的規定相同,即采用避稅制與抵免制。

(4)關於無差別待遇。無差別待遇是指對另壹國進入本國境內的國民在稅收上給予同本國國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對稅收歧視。

(5)關於防止偷稅、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