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英國科學家觀測到南極上空出現臭氧層空洞,並證實其同氟利昂(CFCs)分解產生的氯原子有直接關系。這壹消息震驚了全世界。到“1994年,南極上空的臭氧層破壞面積已達2400萬平方公裏,北半球上空的臭氧層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薄,歐洲和北美上空的臭氧層平均減少了10%-15%,西伯利亞上空甚至減少了35%。科學家警告說,地球上臭氧層被破壞的程度遠比壹般人想象的要嚴重得多。
氟利昂等消耗臭氧物質是臭氧層破壞的元兇,氟利昂是本世紀20年代合成的,其化學性質穩定,不具有可燃性和毒性,被當作制冷劑、發泡劑和清洗劑,廣泛用於家用電器、泡沫塑料、日用化學品、汽車、消防器材等領域。80年代後期,氟利昂的生產達到了高峰,產量達到了144萬噸。在對氟利昂實行控制之前,全世界向大氣中排放的氟利昂已達到了2000萬噸。由於它們在大氣中的平均壽命達數百年,所以排放的大部分仍留在大氣層中,其中大部分仍然停留在對流層,壹小部分升入平流層。在對流層相當穩定的氟利昂,在上升進入平流層後,在壹定的氣象條件下,會在強烈紫外線的作用下被分解,分解釋放出的氯原子同臭氧會發生連鎖反應,不斷破壞臭氧分子。科學家估計壹個氯原子可以破壞數萬個臭氧分子。
控制臭氧層破壞的途徑和政策
在現代經濟中,氟利昂等物質應用非常廣泛,要全面淘汰,必須首先找到氟利昂等的替代物質和替代技術。在特殊情況下需要使用,也應努力回收,盡可能重新利用。目前,世界上壹些氟利昂的主要生產廠家參與開發研究了替代氟利昂的含氟替代物(含氫氯氟烴HCFC和含氫氟烷烴HCF等)及其合成方法,有可能用作發泡劑、制冷劑和清洗溶劑等,但這類替代物也損害臭氧層或產生溫室效應。同時,也在開發研究非氟利昂類型的替代物質和方法,如水清洗技術、氨制冷技術等。
為了推動氟利昂替代物質和技術的開發和使用,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許多國家采取了壹系列政策措施,壹類是傳統的環境管制措施,如禁用、限制、配額和技術標準,井對違反規定實施嚴厲處罰。歐盟國家和壹些經濟轉軌國家廣泛采用了這類措施。壹類是經濟手段,如征收稅費,資助替代物質和技術開發等。美國對生產和使用消耗臭氧層物質實行了征稅和可交易許可證等措施。另外,許多國家的政府、企業和民間團體還發起了自願行動,采用各種環境標誌,鼓勵生產者和消費者生產和使用不帶有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材料和產品,其中綠色冰箱標誌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
1985年,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推動下,制定了保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1987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組織制定了《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對8種破壞臭氧層的物質(簡稱受控物質)提出了削減使用的時間要求。這項議定書得到了163個國家的批準。1990年、1992年和1995年,在倫敦、哥本哈根、維也納召開的議定書締約國會議上,對議定書又分別作了3次修改,擴大了受控物質的範圍,現包括氟利昂(也稱氟氯化碳CFC)、哈倫(CFCB)、四氯化碳(CCL4)、甲基氯仿(CH3CCl3)、氟氯烴(HCFC)和甲基溴(CH3Br)等,並提前了停止使用的時間。根據修改後的議定書的規定,發達國家到1994年1月停止使用哈倫,1996年1月停止使用氟利昂、四氯化碳、甲基氯仿;發展中國家到2010年全部停止使用氟利昂、哈倫、四氯化碳、甲基氯仿。中國於1992年加入了《蒙特利爾議定書》。
為了實施議定書的規定,1990年6月在倫敦召開的議定書締約國第二次會議上,決定設立多邊基金,對發展中國家淘汰有關物質提供資金援助和技術支持。1991年建立了臨時多邊基金,1994州年轉為正式多邊基金。到1995年底,多邊基金***集資4.5億美元,在發展中國家***安排了1100多個項目。
到1995年,經濟發達國家已經停止使用大部分受控物質,但經濟轉軌國家沒有按議定書要求削減受控物質的使用量。發展中國家按規定到2010年停止使用,受控物質使用量目前仍處於增長階段。中國由於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家用電器、泡沫塑料、日用化學品、汽車、消防器材等產品都大幅度增長,受控物質使用量比1986年增長了壹倍以上,成為世界上使用受控物質最多的國家之壹。
從各項國際環境條約執行情況而言,這項議定書執行的是最好的。目前,向大氣層排放的消耗臭氧屋物質已經逐年減少,從1994年起,對流層中消耗臭氧層物質濃度開始下降。預計到2000年,平流層中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濃度將達到最大限度,然後開始下降。但是,由於氟利昂相當穩定,可以存在50至100年,即使議定書完全得到履行,臭氧層的耗損也只能在2050年以後才有可能完全復原。另據1998年6月世界氣象組織發表的研究報告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作出的預測,大約再過20年,人類才能看到臭氧層恢復的最初跡象,只有到21世紀中期臭氧層濃度才能達到本世紀60年代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