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9月至1949年10月,在陜西省省立西安高級中學學習。
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學學習並參加工作。
1950年3月,加入中國***產黨。
1950年4月至1954年1月,在寧夏陶樂縣委工作。
1954年1月至1954年10月,在寧夏省委組織部工作。
1954年10月至1967年8月,在甘肅省委組織部工作。
1956年3月至1967年8月,任甘肅省委組織部幹部處副處長。
1967年8月至1971年11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不公正待遇,下放到徽縣“五·七”幹校勞動。
1971年11月至1975年5月,任水電部第四工程局劉家峽水電站辦公室副主任。
1975年5月至1978年3月,擔任中國科學院蘭州高原大氣物理研究所辦公室負責人。
1977年7月至1978年3月,任甘肅省科學大會籌備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1978年3月至1979年3月,任甘肅省委科技政治部組織處處長。
1979年3月至1980年8月,任甘肅省人事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980年8月至1983年5月,任甘肅省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
1983年4月至1986年7月,任甘肅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
1986年7月至1987年12月,任甘肅省委政法委員會書記。
1987年12月至1993年1月,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993年1月至1998年1月,任甘肅省政協第七屆委員會副主席。
2004年3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