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二、本公告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日前,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6-8月份,約355.3萬輛車享受了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累計減征車購稅230.4億元。其中,6月份享受減征政策車輛109.7萬輛,減稅71億元;7月份享受減征政策車輛116萬輛,減稅75.8億元;8月份享受減征政策車輛129.6萬輛,減稅83.6億元。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享受政策的車輛數、減征稅額均呈現逐月增長態勢,顯示出政策逐步發力,受益面穩步擴大。 今年5月31日,為促進汽車消費,支持汽車產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在壹系列政策的扶持助力下,下半年汽車市場逐漸實現回暖。據乘聯會公布的數據顯示,8月份乘用車市場銷量達187.1萬輛,同比增長28.8%,環比增長2.9%,增速均高於上月。
購車的購置稅如何計算:
1、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乘以稅率;
2、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除以1.17。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三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壹次性征收。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壹)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