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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媽2天偷偷搬走餐廳14把椅子,竟為賣廢鐵,她這是否構成偷盜罪?

構成盜竊罪

最近壹則關於武漢大媽2天偷偷搬走餐廳14把椅子賣成廢鐵的新聞報道成功引發了無數網友朋友們的廣泛關註。對於這名大媽的過分行為很多網友朋友們都感到非常的無奈,其中不少網友朋友們就向我們咨詢到關於這名大媽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警方應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面對廣大網友朋友們提出來的各種疑惑,我們首先先需要充分了解壹下盜竊罪的具體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壹樣久遠。這壹名大媽的行為其實已經構成了盜竊罪,因為她涉嫌多次犯罪,而且涉案金額並不是特別小,與此同時,她的過分行為已經給被害方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不良影響。所以警方應該會對她進行拘留並且進行相應的罰款處罰。以下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壹些個人看法。

壹:影響非常惡劣

任何時候到其他人的合法財產都是壹個非常過分而且惡劣的行為,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道德上這樣的盜竊行為都是不會被允許的。這名大媽的行為其實已經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社會安慰而且被當地的治安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所以我覺得這名大媽應該受到更嚴苛的法律懲戒。

二:多次偷盜已經構成犯罪

盜竊罪的定義其實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涉案金額較大那麽這樣的偷盜行為將會直接構成盜竊罪,但是如果涉案金額比較小,但是有多次犯罪,那麽其實這樣的生活也是構成盜竊罪的。這名武漢大媽的行為其實就是屬於多次犯罪,本質上已經構成了盜竊罪,那麽這名大媽是應該受到比較嚴重的法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