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林地可以承包經營嗎?可以承包經營。國有林地承包經營權利包括:占有權。可以依法取得林權證等證書;使用權(經營權),承包期內自主經營,他人不得幹涉;收益權,承包期內所得收益,由承包經營人所有;處分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林地經營權進行流轉,依法轉讓。同時承包人對林地還負有維持林地的農業用途,依法保護且合理利用土地等義務。
壹、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可以依法流轉
1、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
2、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林地使用權。
3、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確定的宜林地的林地使用權。
二、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不得流轉
1、防護林、特種用途林。
2、納入國家建設規劃擬征用、占用的。
3、山林權屬不清或者有爭議的。
4、未申請辦理林權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5、國有林。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集體生態林是否可以承包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