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的算分規則分為通用扣分、側方位停車、倒車入庫、曲線行駛、直角轉彎和坡道定點停車六個部分,具體規則如下:
壹、通用扣分
1、未系安全帶:扣100分。
2、未關好車門:扣100分。
3、啟動發動機時檔位未在空檔:扣100分。
4、未打轉向燈(包括起步、變道、超車、轉彎、靠邊停車);轉向燈打開未超三秒;忘記關轉向燈或轉向燈使用錯誤:扣10分。
5、熄火壹次:扣10分。
二、側方位停車
1、車輛入庫停止後車身出線:扣100分。
2、出庫時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扣10分。
3、項目完成時間超過90秒:扣100分。
4、行駛中車身觸碰庫位邊線:扣10分/次。
5、行駛中車輪觸軋車道邊線:扣10分/次。
6、中途停車超過2秒:扣5分/次。
三、倒車入庫
1、項目完成時間超過210秒:扣100分(扣分重點)。
2、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扣100分。
3、倒車前未將前輪均觸點均駛過控制線:100分。
4、中途停車超2秒:扣5分/次。
5、倒庫不入:扣100分。
6、車身出線:扣100分。
四、曲線行駛
1、車輪壓到邊緣線:扣100分(原先為扣20分,新標準調整)。
2、中途停車超2秒:扣100分。
五、直角轉彎
1、車輪壓到邊緣線:扣100分(原先為扣20分,新標準調整)。
2、中途停車超2s:扣5分/次。
六、坡道定點停車
1、起步未開左轉向燈:扣10分。
2、起步時間超30秒:扣100分(扣分重點)。
3、行駛過程中車輪軋到邊線:扣100分。
4、車輛停止後,車輛前保險杠或摩托車前軸未定於樁桿線上,前後未超過50cm:扣10分。
5、車輛停止後,車輛前保險杠或摩托車前軸未定於樁桿線上,前後超過50cm:扣100分。
6、車輛停止後,車身至車道邊緣線超過30cm未超50cm:扣10分。
7、車輛停止後,車身至車道邊緣線超過50cm:扣100分。
8、起步時,溜車距離未超30cm:扣10分。
9、起步時,溜車距離超過50cm:扣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