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庫存現金。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的可隨時用於支付的紙幣與硬幣。
2.銀行存款。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在金融企業中隨時可以用於支付的存款。如果存在金融企業的款項不能隨時用於支付,例如,不能隨時支取的定期存款,不能作為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但提前通知金融企業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也應包括在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範圍內。
3.其他貨幣資金。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存在金融企業有特定用途的資金,如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
4.現金等價物。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現金等價物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現金,但其支付能力與現金的差別不大,可視為現金。認定現金等價物時,期限短通常是指從購買日3個月內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