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士報考報名條件:取得藥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知識拓展
(壹)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中級主管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藥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藥學專業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參加藥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時間: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壹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試。
藥學職稱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