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向省轄市派駐6個監督檢查辦事處:鄭州監督檢查辦事處負責鄭州、開封、商丘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洛陽監督檢查辦事處負責洛陽、三門峽、平頂山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焦作監督檢查辦事處負責焦作、新鄉、濟源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安陽財政監督檢查辦事處負責安陽、濮陽、鶴壁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許昌財政監督檢查辦事處負責許昌、漯河、周口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南陽財政監督檢查辦事處負責南陽、駐馬店、信陽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財政監督檢查辦事處由省財政廳直接管理。
財政監督檢查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各省轄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國家財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監督檢查各省轄市涉及省級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應繳省級財政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及時繳入國庫;審查監督各省轄市和有關單位申報、管理和使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情況等。
監督檢查辦事處為正處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60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其中:正處級領導職數6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