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貸款:我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企業發放貸款的壹種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國目前的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為流動資金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還可以分為保證借款、抵押借款、質押借款、信用借款。
短期貸款的申請需要的材料:
(1)個人貸款申請表;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等) 、婚姻證明;
(3)資金用途證明(如購銷合同、稅票等);
(4)企業營業執照或經營許可證、企業財務報表、企業稅單等;
(5)借款人還款能力證明材料(如收入證明、工資單、稅單、銀行流水、其他資產情況等);
(6)抵押、質押、保證證明;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農戶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貸款期限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貸款項目生產周期、銷售周期和綜合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