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英語等級根據難易程度劃分了以下五個等級:
1、PETS 1:
PETS 1是初始級,其考試要求略高於初中畢業生的英語水平。(PETS 1B是PETS 1的附屬級)
2、PETS 2:
PETS 2是中下級,其考試要求相當於普通高中優秀畢業生的英語水平。
3、PETS 3:
PETS 3是中間級,其考試要求相當於我國學生高中畢業後在大專院校又學了2年英語或自學了同等程度英語課程的水平。
4、PETS 4:
PETS 4 是中上級,其考試要求相當於我國學生高中畢業後在大學至少又學習了3-4年的英語或自學了同等程度英語課程的水平。
5、PETS 5 :
PETS 5是最高級,其考試要求相當於我國大學英語專業二年級結束時的水平。
擴展資料:
壹、詞匯記憶:
1、PETS的大綱要求PETS1-5級的詞匯是1000-7500,在PETS的考試中所涉及到的詞匯的地位也不是壹樣的,有的單詞許多年來根本就沒有出現過,或者出現的頻率很低,相反有的單詞則是常用單詞,我們做第壹部分試題要用到它們,閱讀理解還要用到,作文甚至聽力都會用到。
2、這壹部分詞匯就是我們常說的核心詞匯。這些詞是要求熟練掌握的,所謂熟練掌握是對PTES的考試來說是指會用,即掌握這些詞在大綱中所規定的所有詞性和詞義,現在還應該加上壹條就是熟悉它的讀音。這些詞匯主要是抽象名詞、實義動詞、形容詞和副詞四大詞類。
3、考試的重點側重它們的用法區別。如"fluctuating"和"waving"都表示"波動"時,前者表示無形物的波動,而後者表示固體、有形物體的波動。
二、衍生出的考試:
1、全國大學英語考試是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壹的單科性標準化教學考試,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
2、教育部在 1985 年批轉《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通知中指出:“《大綱》確定的教學目的和教學要求反映了當前國家對高等專業人才外語方面的要求,是我委今後檢查大學英語教學質量的依據。”
3、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就是根據上述規定設計的,目的是測量考生是否達到了《教學大綱》中規定的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的教學要求,促進和檢查《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從而提高大學英語教學的水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