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供應商進行調查,主要內容:企業規模、供貨能力、質量標準、售後服務和各種資質等;
2、供應商交貨控制,如:合同條款要求、驗收質量等;
3、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建立供應商檔案),如:誠信、供貨期、供貨質量、售後服務等。
壹般主要物料供應商選定3-4家最好,采購物料時從3-4家挑選,選定供應商方法可以通過招標和詢價的形式進行,也可以同時或分別從幾家采購(如果幾家都能和采購商建立互信關系)。
臨時采購,或臨時選定供應商采購,必須選定合法和規模較大企業,必要時要簽訂合同(先付款後供貨的,更應當這樣做),最好也選定2-3家臨時采購供應商,這樣對物料質量和售後服務有利。
不管企業做什麽產品的,對供應商的控制都要按PDCA循環工作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