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為“言辭很流暢通達,同他論辯”,通假字“辨”通“辯”,辯論.
第二句出自《諫太宗十思疏》
原文“雖董之以嚴刑,振之以威怒”
解釋為“即使用嚴酷的刑罰督責人們,用威風怒氣恫嚇人們”
這句裏,後半句“振”通“震”,但是前半句沒有通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