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考語文作文評分細則要求,字數不足有兩種情況:
1、完篇和單詞不足,正常等級後,再扣減單詞不足,每少50個單詞扣除1分鐘,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扣減2-3分鐘。由於字數的多少往往與內容的細節有關,詞匯的缺乏也會影響到內容。
2、殘篇處理600字以上,根據內容和字數,給出26-35分,這個案例扣減更多。700字左右的結構只要不是特別不完整,壹般不會被界定為不完整,扣減章作為適當的考慮因素。所以建議考生在作文時間上的不足,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結束,以確保作文的整體性整體結構。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1、整體而言,采用全分計分法。也就是說,評分作業應從評分的角度、內容、語言、風格或基本水平、發展水平等方面來考慮,但最終提交的是壹個整體評分。
2、未完篇的文章,不再扣字數不足分。
3、任何以其他體裁所寫的東西,只要不是詩,通常都是分等級的。如果壹首詩違反命題要求,限制不得超過5點。
4、文章結束後,字數不足,經過正常評分後,扣減字數。每50個單詞將扣減壹分,直到3分被扣除。顯然未完成的條款,最多不超過35點。對於未完成的文章,不要再減去單詞的數量。
5、每3個錯誤單詞扣減1分,重復不計,扣減5分直至。
6、賦分中提及的檔次,通常情況下為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