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國古代祭天傳統中,皇帝向上天述職,檢討自警,發誓要體現和遵行“天則”(“凡今而後,儆乃在位,壹王度,齊象法,摧舊章,補缺政,存易簡,去煩苛,思立人極,乃見天則。”),認識到“天生蒸人,惟後時意,能以美利利天下,事天明矣;地德載物,惟後時相,能以厚生生萬人,事地察矣。天地明察,鬼神著矣”,並為萬民祈福(“至誠動天,福我萬姓”“朕統承先王,茲率厥典,實欲報元天之眷命,為蒼生之祈福”)的證據。可以看到《紀泰山銘》裏唐玄宗的責任觀念裏,是遵循和體現“天則”的自然法和天下蒼生的福址。“立人極”的權力仍然存在宗教信仰下對“上帝”和“天則”的尊重、約束和責任,而非“無法無天”或隨心所欲地胡作非為。在古代傳統中皇帝作為政府最高權力者對“上天”“上帝”的尊重和虔誠及其對“上天”承擔的責任,就是安民保民和天下蒼生的福址。生命、安全和追求幸福正是皇帝所遵從的“上天”(“上帝”)所賦予人的“天”性和“天”則,而皇帝權力合法性的壹個來源正是來自於天授(“維天生人,立君以理”)。上天信仰實際上明確了權力的責任,並引導了權力運用的基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