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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信的格式

標準的英文書信是由信頭、稱呼、正文、結尾、簽名六部分組成。

1、信頭:指發信人的地址和日期,寫在信紙的右上角,可以從靠近信紙的中央寫起。信頭上面要留空白,先寫發信人地址,地址的寫法與漢語不同,要先寫小地方,後寫大地方。在地址的下面寫上日期,日期的順序是:月、日、年,或者:日、月、年,在年份之前有壹個逗號。

2、稱呼:指對收信人的稱呼,寫在信頭之下,從信紙的左邊開始。壹般正式的稱呼用Sir(先生),或者Madam(女士),英式英語跟美式英語在這個方式上相同。

3、正文:指信的主體部分,從稱呼的下壹行第壹段頂邊寫,從第二段起每段第壹個詞都縮進3或5個字母寫。全信中最重要的部分,根據具體需要書寫。註意措辭,盡量不要出現拼寫、語法和標點符號錯誤,可分段寫。

4、結尾:指正文下面的結尾客套話,壹般從信紙的中央靠右寫起,第壹個字母大寫,末尾用壹逗號。英文結尾謙稱,相當於中文書信中的“此致”、“敬禮”,壹般在信文最後壹行隔行書寫在信紙右側。

5、簽名:指發信人簽名,寫在結束語的下面,稍偏右。手寫簽名時壹般不能加頭銜或職稱,只需直接寫上姓名。如確實有必要,可在手寫簽名下方,將含職稱的簽名打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