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卷:高考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分別為150分,另外3門選考科目每門滿分100分,采用等級分。
2、天津卷:高考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分別為150分,另外3門選考科目每門滿分100分。
3、上海卷:高考總分為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分別為150分,另外3門選考科目每門滿分70分。
4、全國甲卷:高考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科150分滿分,文綜/理綜300分。適用於雲南,四川,廣西等省。
5、全國乙卷:高考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文綜/理綜300分。適用於陜西,江西、黑龍江等省。
6、全國壹卷:高考總分是750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必考科目,每門滿分150分;3門選考科目通常滿分為100分,采用等級賦分。適用於山東、浙江等省。
7、全國二卷:總分750分,語文、數學、外語分別為150分,3門選考科目每門滿分100分,成績以等級轉換分計入總成績。適用於遼寧、重慶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