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作貫徹方針如下: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2)按照政府統壹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
(3)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申請消防員需要條件如下:
1、具備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與法律,同時也滿足其它的法律規定;
2、報考人員需要是誌願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
3、身高、體重、年齡等等,要滿足相應的條件,壹般身高不能低於170cm,體重結合身高有判定標準,年齡的話壹般是在18-24周歲,特殊情況下會適當地放寬;
4、文化程度這方面,至少是在高中以上;
5、具備相當良好的心理素質,有高尚的道德品行。
消防工作的四個能力是什麽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消防工作的作用
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是由消防工作的屬性決定的。人民群眾是國家的主人,是社會物質財富的創造者。隨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城鄉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消費觀念在轉變,家庭裝修的檔次愈來愈高,家用電器和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城市燃氣也越來越多地進入人們的生活領城,家庭裏的火因素也隨之增多。
壹且發生火災,不僅會造成財產的嚴重損失,而且還會造成人員傷亡。有時壹家失火,殃及四鄰,影響更多居民群眾的正常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
第三條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四條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協助;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照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對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