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區、喀什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蘇地區)報考普通類招生計劃的考生,經審核符合“南疆單列計劃”報考條件的,增加10分投檔;
3、報考普通類及單列類招生計劃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檔;報考民語言類招生計劃中前述11個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檔。報考普通類和雙語類招生計劃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檔。
2、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區、喀什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蘇地區)報考普通類招生計劃的考生,經審核符合“南疆單列計劃”報考條件的,增加10分投檔;
3、報考普通類及單列類招生計劃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檔;報考民語言類招生計劃中前述11個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檔。報考普通類和雙語類招生計劃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