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稽核壹般是由當地社保局或者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門進行的,旨在檢查用人單位是否按照規定和標準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否存在欺詐和違規行為,以及是否存在漏繳和錯繳等情況。稽核的內容和範圍壹般包括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賬戶、社會保險費用繳納記錄、社會保險費用計算方法、用人單位的員工名單和工資信息等。通過社保稽核,社保管理部門可以發現和糾正用人單位的違規行為,保障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社保的具體辦理方法如下:
1、個人通過工作單位繳納社保,企業單位有義務和責任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繳納社保,社保費用由個人和企業***同承擔;
2、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個人可以到社保局進行社保繳納,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部分,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以及工傷保險個人無法繳納;
3、第三方社保代繳機構進行社保繳納,個人與第三方社保代理機構簽訂代理社保協議,個人確定繳納社保基數、繳納社保標準,提供個人參保資料,代理機構收到款項之後,幫其繳納社保。
綜上所述,如果用人單位被查出存在違規行為,可能會面臨罰款、補繳社會保險費用、行政處罰等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