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是唐太宗即皇帝位的年號,太宗用這個年號是告訴天下,他用道家思想理論治理國家。道家思想是點從無到有,有無相承,點動成壹,壹動變化無窮,窮究壹的變化要“壹止而正”。
貞觀之治就是太宗在位23年期間的盛世治治。太宗作為守成皇帝繼續貫徹唐高祖制定的“尊祖崇道”的國策,並且把這壹國策發揚光大,太宗不以已經取得的成績自滿,而以沒有完成的目標而擔憂,因此在貞觀年間的善政,官吏廉潔,社會穩定,人民不愁溫飽,經濟快速發展,總之,在貞觀期間,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民族、文化等各個方面都取得了史上最好的成績。太宗是唯壹有始有終的盛世君主,他開創了貞觀之治大致是有下面的幾點原因:
首先以民為本,與民休息。唐太宗親眼目睹隋末變亂。他認為,隋朝滅亡主要有三點:奢華浪費,勞民傷財;腐化墮落,荒淫無道;窮兵黷武,耗盡國力。因此,唐太宗將君主與民眾的關系理解為:“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正是因為有如此深刻的認識,貞觀年間才能很註意輕徭薄賦,去奢華、勤儉省,使老百姓得以安居樂業,社會生產穩步發展。
其次完善體制,高效管理。唐太宗既借鑒隋制,又認真糾正其弊端,施行了壹整套相當先進的管理制度。中央政府設立三省六部,由中書省擬定政令,門下省審查復核,尚書省六部負責執行,各司其職,彼此監督,其效益與現代民主國家的“三權分立”制近似。地方上則沿襲隋代的郡縣兩級制,為革除“民少吏多”的弊病,提高行政效率,減輕人民負擔。僅從唐初2000多名官吏中就精簡了1000多人。唐太宗雖然求賢若渴,但絕不會降低標準,窮於對付,這壹點《貞觀政要》壹書中記述得非常清楚。
最後依法治國,保本固基。唐太宗十分註重法治,他曾說:“國家法律不是帝王壹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同遵守的法律,因此壹切都要以法為準”。可見唐太宗很清楚法制於理政安邦的意義,責令長孫無忌和房玄齡修訂《武德律》,以寬簡原則制定《貞觀律》,並要求臣下執法時鐵面無私,但量刑時則須慎之又慎。法律制定出來後,唐太宗以身作則,帶頭守法,維護法律的劃壹和穩定。貞觀時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執法時鐵面無私,但量刑時慎之又慎。唐太宗說:“人死了不能再活,執法務必寬大簡約”。他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穩定。故貞觀年間刑罰減輕了,但犯法的人卻明顯減少。
貞觀之治造就了天下大治的理想社會,為此後唐王朝的全面繁榮奠定了堅實基礎,大唐帝國正是由此走向了中國古代的頂峰。成為當時世界上文明繁榮、富強昌盛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