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的由來:
自翻譯《聖經》起,將近2000年來,歐洲的翻譯活動壹直沒有停止過。《聖經》的翻譯是壹件大事,它幫助許多國家的語言奠定了基礎。在古代希臘、拉丁文學方面,荷馬的史詩、希臘悲劇、喜劇和抒情詩,忒奧克裏托斯、卡圖盧斯、普盧塔克的作品等等也多次被譯成歐洲許多國家的語言。
在保存古希臘文藝方面,阿拉伯譯者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至於歐洲各國古代和近代的其他大作家,如維吉爾、但丁、莎士比亞、歌德、塞萬提斯、安徒生、易蔔生、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莫裏哀等等的作品,也都多次被譯成其他國家的語言。
在東方文學方面,阿拉伯的《壹千零壹夜》、日本的能劇、中國的小說詩歌、印度的《故事海》、《薄迦梵歌》、《沙恭達羅》等等都譯成了歐洲語言。特別值得壹提的是印度的《五卷書》,它通過中古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譯本,反反復復地被譯成了多種歐洲語言,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翻譯的標準主要有兩條:
1、忠實:是指忠實於原文所要傳遞的信息,也就是說,把原文的信息完整並且準確地表達出來,使譯文讀者得到的信息與原文讀者得到的信息大致相同。
2、通順:是指譯文規範、明白易懂,沒有文理不通、結構混亂、邏輯不清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