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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的《斑羚飛渡》有真實性嗎

沒有

疑之壹,是故事的真實性——即便是藝術的真實。課文描寫的“斑羚飛渡”簡直是壹種絕技。這種絕技需要斑羚們起跑、起跳時間選擇得高度精確、跳躍幅度控制得高度準確、跳躍技巧掌握得高度嫻熟、對接時機銜接得高度吻合。在故事中,不但這些都完美地實現了,羚羊們還表現出壹種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高度的團結協作精神和“心甘情願用生命為下壹代開辟壹條生存的道路”的獻身精神。這群羚羊和人類最優秀的團隊(包括動作技巧要求極高的運動團隊和雜技團隊)相比,和最出色的軍隊相比也毫不遜色。絕對地訓練有素!如果平日沒有千百萬次的訓練,如果訓練不嚴格、不艱苦,不似雜技演員的“臺上壹分鐘,臺下十年功”,肯定不會在關鍵時刻創造出這種奇跡。那麽接著我們就不得不懷疑,這樣高難度的特技,斑羚們是什麽時候、是怎樣訓練出來的呢?難道這種高難度訓練是它們平日經常進行的壹種科目?難道在它們的生活範圍之內還有壹塊類似的場地供他們訓練所用?難道他們此前能預見到將來會有這種種群滅絕的危險而有備無患?甚或它們曾遇到過這種情況而將訓練代代相傳……不可思議!

疑之二,是情節的合理性。小說先寫“我們狩獵隊分成好幾個小組,在獵狗的幫助下,把七八十只斑羚逼到戛洛山的傷心崖上”,然後寫“在面臨種群滅絕的關鍵時刻,斑羚群竟然能想出犧牲壹半挽救另壹半的辦法來贏得種群的生存機會”——於是作者用大量筆墨描寫斑羚們的“飛渡”。在這種場面面前,作者寫道:

我看得目瞪口呆,所有的獵人都看得目瞪口呆,連狗也驚訝地張大嘴,伸出了長長的舌頭。

這情節是經不起推敲的。獵人以獵獲獵物為目的,獵物就是他們的勛章和墓誌。羚羊肉是鮮美的,羚羊角更是名貴藥材,正是為了這種經濟利益,傷天害理、喪心病狂的狩獵者們寧可以身試法,並致使羚羊瀕臨滅絕。按照正常邏輯,根據這夥獵人的覺悟水平,在羚羊已成甕中之鱉時,即使執法人員命令他們放下獵槍停止圍獵,恐怕都無異虎口奪食,他們怎麽可能自覺地、主動地,或不由由自主地放棄即將到口的羚羊肉和即將變成大筆鈔票的價格昂貴的羚羊角,轉而雅興甚高地欣賞羚羊秩序井然地絕處逢生或萬分可惜地棄身峽谷,而自己徒勞壹場?如果他們真地被斑羚的崇高精神感動了,震懾了,那為什麽不趕緊後退、撤離,而要殘忍地欣賞這些感動震懾了自己的動物悲壯地赴死呢?壹邊是人狗合作,辛苦地追趕圍捕,壹邊又在功虧壹簣時輕易放棄;壹邊像貓戲老鼠,把這群可憐的斑羚逼上死路,壹邊又貓哭老鼠,假惺惺地表示自己的震驚和感動,這是不是太不合情理?

如果人有可能被感動的話,那麽狗也可能被感動到嗎?獵狗的狗性決定,它這個時候只能是精神亢奮地追逐、圍捕、狂吠、撕咬,而不可能被“感動”得蹲在壹旁十分“人性”地靜觀(或欣賞)斑羚“飛渡”,毫不驚擾它們,還“驚訝地張大嘴,伸出了長長的舌頭”。

疑之三,是故事的科學性。

在這次飛渡中,損失最大的是鐮刀頭羊了,它不但和別的羚羊壹樣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而且失去了自己的“王位”,包括在種群至高無上的權威和大群“妻妾”。可是我們在美國國家地理雜誌、中央電視臺等權威的“動物世界”之類的節目中看到,雄性動物在爭奪王位時,以及在求偶時,無壹例外地都會和同類拼個妳死我活,絲毫不會發揚什麽“風格”。有時其慘烈程度和血淋林場面令人毛發上指。可這回,“鐮刀頭羊本來站在年輕斑羚那撥裏”,但是,當它“眼光在兩撥斑羚間轉了幾個來回”之後,便“悲愴地輕咩了壹聲,邁著沈重的步伐走到老年斑羚那壹撥去了”——輕易地放棄了生命與王位。這可能嗎?它怎麽可能突然改變了它的“動物性”而具有這麽高的“覺悟”與“獻身精神”呢?

還有,這群羚羊是懂數學的。妳看,“飛渡”之前,羚羊分為兩撥,結果老年斑羚的數量比年輕斑羚那撥少十來只。但鐮刀頭羊很快發現了這種不均衡,“悲愴地輕咩了壹聲”,即下達命令,進行調整,於是有幾只中年公斑羚自動從年輕斑羚那撥裏走出來,進入老年斑羚的隊伍。“這麽壹來,兩撥斑羚的數量大致均衡了”。這也使我們懷疑,斑羚怎麽可能會有這樣高的計算能力和這樣高的智商?

作者還兩次寫到彩虹:

這時,被雨洗得壹塵不染的天空突然出現壹道彩虹,壹頭連著傷心崖,另壹頭飛越山澗,連著對面那座山峰,就像突然間架起了壹座美麗的天橋。斑羚們凝望著彩虹,有壹頭灰黑色的母斑羚舉步向彩虹走去,神情恍惚,似乎已進入了某種幻覺狀態。也許,它們確實因為神經高度緊張而誤以為那道虛幻的彩虹是壹座實實在在的橋,可以通向生的彼岸。

小說結尾還寫道:

最後傷心崖上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揮了這群斑羚集體飛渡的鐮刀頭羊……只見它邁著堅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絢麗的彩虹。彎彎的彩虹壹頭連著傷心崖,壹頭連著對岸的山峰,像壹座美麗的橋。

彩虹“壹頭連著傷心崖,另壹頭飛越山澗,連著對面那座山峰”的現象是不可能出現的。彩虹,是含有小水滴的空氣被陽光照射所產生的折射和反射現象。自然界的彩虹都發生在有相當距離的高空,有相當的高度與廣度,不可能如作者所寫壹頭連著傷心崖,另壹頭飛越只有6米距離的山澗,連著對面那座山峰。作者這樣寫與自然、與科學相背。如果這壹論斷成立,進而,那頭灰黑色的母斑羚就不可能“誤以為那道虛幻的彩虹是壹座實實在在的橋,可以通向生的彼岸”,最後鐮刀頭羊也不可能“邁著堅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絢麗的彩虹”。

疑之四,是作者的寫作藝術。

先說描寫彩虹的意義和作用。作者解釋:“事後我想,鐮刀頭羊之所以在關鍵時刻想出那麽壹個挽救種群生存的絕妙辦法,或許就是受了那道彩虹的神秘啟示,我總覺得彩虹那七彩光斑似乎與後來發生的斑羚群的飛渡有壹種美學上的溝通。”(《斑羚飛渡》原文,課文已刪除)從這個角度說,描寫彩虹有其意義。但作者卻忽略了它所帶來的副作用。彩虹的出現是在雨後,據此推論,方才狩獵隊追趕斑羚是冒著雨的,這似乎不合情理。即便的確如此,那麽他們冒雨追趕,倍受辛苦之後,又輕易地放棄眼看就要到手的獵物,欣賞他們“飛渡”,讓自己白白辛苦壹場,就更加不合情理。

再說作者寫彩虹的藝術功力。作者想讓鐮刀頭羊受彩虹的“神秘啟示”時,想讓彩虹那七彩光斑與斑羚群的飛渡有壹種“美學上的溝通”時,天空就突然出現這道彩虹,前邊沒有任何交代與伏筆,這總讓我感覺不大自然。妳看《林教頭風雪山神廟》寫“風雪”:林沖取路投草料場時,“正是嚴冬天氣,彤雲密布,朔風漸起,卻早紛紛揚揚卷下壹天大雪來” 。到草料場後,“仰面看那草屋時,四下裏崩壞了,又被朔風吹撼,搖振得動”。出門沽酒時,“那雪正下得緊”。沽酒返回時,“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緊了”。回到草場入內看時,“那兩間草廳己被雪壓倒了”……這些描寫,壹步步交代了大雪從醞釀到發生到發展的全過程,它推動情節發展、逐步將故事引向高潮,行文是多麽的自然而然。相比之下,《斑羚飛渡》中突然出現彩虹,顯然缺乏藝術功力,作者構思的藝術技巧也不能令人嘆服。

最讓人懷疑和不可接受的,是作者的感情與態度。作者的主觀意圖,是贊揚“心甘情願用生命為下壹代開辟壹條生存的道路”的精神。但是,在客觀效果上,這個故事卻有壹種與作者主觀意願不同的副作用:斑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作者描述的實際上是壹個追殺珍稀野生動物的事實,這是壹種地地道道的犯罪,而作者筆觸中又偏偏絲毫沒有譴責這種犯罪的意味。作為壹篇面對青少年兒童的文學作品,此文存在明顯的違法傾向和對青少年心靈的毒害作用。文章最重要的是思想(包括作者的感情與態度),而這種負面的思想感情與態度,是作者創作這篇小說最大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