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官方的來說就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為其在職的勞動者所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金。
壹、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
1、個人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具體的繳存比例由單位或者個人在5%~12%之間自行選擇,取1%的整倍數。
2、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壹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3、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要高於或等於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比如說如果繳存比例為10%,繳存基數為4000元。那麽個人需要繳存400元,單位也要繳存400元。這就是對等。有的時候個人繳存比例高於單位繳存比例。所以如果有人發現自己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單位繳存的多也不要緊張,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好處
1、個人繳存後資金翻倍。個人按5%—12%繳存,單位按同等比例補貼。因此,職工個人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後,資金翻壹番。
2、計付利息。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活期利率計付利息,上年結轉的,按三個月整存整取利率計付利息。
3、免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免征個人所得稅;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在稅前扣除。
4、歸職工個人所有。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依法繳存的政策性資金,歸職工個人所有,中心專戶儲存,統壹管理運作。
5、可提取用於購買、建造自住往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可憑相關合法有效證件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
6、可作為養老金。職工退休後,憑退休證、身份證等證件資料,可壹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
7、可申請貸款。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的幹部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方式
1、直接交存轉賬支票、現金(須填制《現金送款簿》)方式。
2、通過銀行匯款方式。
3、委托銀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1、機關、事業單位;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4、外國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壹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特點:(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壹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納範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