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的時間為2014年-2018年,分為試點階段、擴大試點階段和升華改革階段。
1、試點階段
2014年入學的普通高中高壹年級開始實施,新高考改革第壹批試點省份:浙江、上海。
浙江: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150分,選考科目采用7選3模式,即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7科任選3科作為選考科目,每科滿分100分,選考等級采用21等級制度,高考總分750分。
上海: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150分,選考科目采用6選3的模式,即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6科中任選3科作為選考科目,每科滿分70分,等級制度采用5等11級制度,總分660分。
2、擴大試點階段
2017年入學的普通高中高壹年級開始實施,新高考改革第二批試點省份:山東、天津、北京、海南。
上述四省沿用第壹批新高考改革方案,采用3+3選科模式: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150分,選考科目采用6選3的模式,即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6科中任選3科作為選考科目,每科滿分100分,總分750分。
第二批試點各省在學業水平考試和選考賦分制度上各有不同。
3、升華改革階段
2018年入學的普通高中高壹年級開始實施,新高考改革第三批實行省份:湖南、湖北、河北、遼寧、重慶、江蘇、福建、廣東。
借鑒第壹批和第二批經驗,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壹門課程,強化普通高中學生文化素養培養,有效的調節選課不平衡、教學資源分配不均勻問題,采用3+1+2選科模式: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150分。
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14門學科。
其中,物理或歷史為首選學科,考生只能選擇其中1門參加考試;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學科為再選學科,考生只能從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首選科目按照原始成績計入總分,選考科目實行統壹的等級賦分制度,是新高考方案再度創新。
以上數據出自高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