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居中寫標題“病假條”。2、頂格寫稱謂,註意應加上其職務,以示尊重。3、第二行空兩格開始寫正文。4、寫明病假原由,這個地方要實事求是,否則後果自負。5、病假起止時間。6、假期所去方向,聯系方式,聯系人。7、最後加上習慣用語“請批準”、“請予批準”等。8、病假人簽名。9、時間。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壹)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