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調檔函有效期是指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檔案收到時間,調檔函有效期30天指的是在調取人事檔案時,需在30天有效期內將人事檔案轉入到指定的單位或管理人員。如果調檔函有效期30天內未完成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則需要抓緊時間開具壹份新的調檔函。
非單位代理人員提取檔案:
1、到接收單位開調檔函;
2、憑存檔合同、調檔函和經辦人員身份證到我中心調檔;
3、工作人員查詢檔案;
4、登記和轉移檔案。
綜上所述,調檔函有效期是30天內要寄到,15天內由原單位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四條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壹律平等。